“寄养”的结果并不总是能满足生父母的愿望(孩子可以过上好日子),由于孩子的亲生父母同意“把孩子送去领养”,亲生父母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男或女),既然决定生下孩子,有的家长能够生下孩子,一般认为孩子是亲生父母的“私人财产”,一些家庭确实想要孩子(出于不同的原因,孩子们可能会因为不确定而遭受更多的伤害(毕竟。
网络贩婴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是什么支持着“贩婴链”存活的呢
“网络贩婴”是一个新词汇,也是一种新型贩婴手段。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不用面对面谈条件,也能实现婴儿的”交易“活动。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中介两头赚差价!低买高卖!我们都知道,贩卖孩子的行为一直都存在,即便一直以来相关部门对此行为都有打压,这个产业链还是很顽强。于是很多人都好奇:既然那么多的人讨厌“贩婴”行为,为何这种行为屡禁不止呢?
01、有买方市场,有需求就有供给。市场上,有需求就会有供给,“贩婴链”之所以可以存活这么久的原因就是市场有需求。很多人需要“买孩子”,这部分人有很多的原因,例如说生育困难家庭,他们想要领养孩子来帮他们养老。还比如说,家里“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但是家里只有女娃,因此想买一个“儿子”。又比如说,某些中介看到了这块的利润,作为中间商,谋取高额差价。不管出于哪种原因,买方市场的存在,为“贩婴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02、错误的育儿观念,家长缺乏责任感。有的家长能够生下孩子,却没有养孩子的心,这是一种极其缺乏责任感的表现。作为父母,既然决定生下孩子,就应该对他们负责,不能想着把孩子抛弃,甚至是卖掉。如果孩子经过中介的手,去了一个特别糟糕的家庭,那么孩子的一生都是噩梦。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到,有能力生,就有能力养!
03、违法成本太低,法治意识不健全。很多卖方,都不认为自己的行为犯法,他们认为他只是送养孩子,没有做出越矩的事情,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其次。人贩子的违法成本太低,以至于他们愿意冒险一试!
网络送养产业链:“亲生父母是共犯”,为何“养不起”只是借口
随着“包玉明案”的发展,“网络培养黑色生产链”受到了广泛关注,更确切地说,实际上是“网络培养黑色生产链”再次受到关注。事实上,“民间关怀”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虽然,法律规定未经允许签署收养协议是非法和无效的。但是,在民间,“发薪”的事情是秘密进行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没有一份非法的私人收养协议,只是“一只手领养孩子,另一只手领养钱”。
一般认为孩子是亲生父母的“私人财产”。由于孩子的亲生父母同意“把孩子送去领养”,别人很难多说(即使这是违法的)。因此,如果在监管过程中缺乏监管,“寄养”就会成为一种隐性存在。即使是贸易和贩运的行为也不容易被发现。
从某种意义上说,“寄养”属于契约的道德范畴。在旧社会,一些家庭因为经济问题无法抚养他们的孩子,所以他们选择把孩子“抚养”到能够“抚养”他们的家庭。当然,所谓的“送养”完全是“改名”,孩子在归因后,也完全变成了其他孩子。
但是,在过去,“送薪”,因为社会关系简单,大部分是送给“同乡”。所以,即使孩子长大了,亲生父母也会知道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当然,在过去,“寄养”的结果并不总是能满足生父母的愿望(孩子可以过上好日子),但总的来说,这种交易的性质不那么强烈,似乎比较道德。
因此,“寄养”在一定程度上是旧社会缓解家庭赡养压力的主要方式。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一些家庭确实想要孩子(出于不同的原因,尤其是在重男轻女的地方,男孩很受重视)。在这种情况下,“寄养”就产生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妇女没有良好的避孕措施,导致这一事实,即使他们不想有一个孩子,但他们是怀孕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只能有一个孩子。
然而,我们今天所说的“喂养”实际上是“交易”。因为孩子已经明确标价,甚至有些还没出生的孩子已经提前“送出”了。这就导致了一些错误的年轻夫妇,把名字“取名”送养,做“私订”“宝宝送养生意”。而所谓的“送养黑生产链”,只是为他(她)们提供了一个更顺畅的交易链。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参与收养的亲生父母一定是“帮凶”。但并不总是“有预谋的”。然而,在“节育节育”相对容易的年龄,生下来就不想养,这是一个大问题。当然,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重男轻女(许多家庭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更多的男孩)。
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亲生父母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男或女),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新生儿被送去领养,以形成“既有儿子又有女儿”的“理想”家庭模式。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至于,如“宝玉明案”中涉及的“发薪”,仍较为罕见。
因为,大多数人养孩子,想要一手养孩子。也就是说,在构建孩子的原始情感的过程中,只有“养父母”存在,而没有“生父母”。因此,在“寄养”方面,“新生儿”可能更受欢迎。甚至,可以说是“送养市场”的“基本菜”。
然而,也有“不得不”的情况。例如,一些年轻女性,意外怀孕后,堕胎不及时,导致只出生。此时,如果没有结婚,最好的办法就是“送”。然而,为了避免世俗道德的存在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道德审视,这些女性会选择“私人看护”而不是正式的看护路线。
这种情况下,“护理代理”是首选。因为,“年轻妈妈”在这样的时候别无选择,可以给一些吊唁钱就可以处置。作为“护理机构”,在很大程度上,他们可以得到更多的钱。并且,在对接的过程中,还将“年轻妈妈”芯片,进行相应的宣传。
老实说,如果检查一下道德上的对比,这可能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如果收养程序不合法,那么孩子的未来情况,就很难预测。因此,对于未婚女性,无论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我们都应该尽量避免怀孕。
另外,在“送关怀”的过程中,并不是不应该涉及“费用”,而是如果“送关怀”只是为了“送关怀”,那么所涉及的“费用”可能是肮脏的。如果,是出于人类的“考虑”,怀孕十月的“同情”,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喂养”黑人婴儿的问题。
在“寄养产业链”中,一个孩子的“寄养”不仅是从A家到B家的过程,而且是一个商品交易的过程。包括“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即使“送孩子”的“收入”超过了“奋斗收入”,一些处于底层的年轻人也会被触发进入“生孩子卖孩子”的循环。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10万元起的孩子,除了为两个家庭签订合同外,还需要提供一组“中介”。然而,由于没有血缘关系,孩子们可能会因为不确定而遭受更多的伤害(毕竟,“老虎不会毒死它的孩子”是一条简单的规则)。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但发生悲剧的可能性总是更大。
因此,打击“送养黑”生产链条,必须全面开展。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生父母”、“代理人”、“养父母”的存在都应该是“零容忍”的。只有这样,非法的“寄养”才能得到遏制。而且,对于“周边性产业链”,也要进行严厉打击。例如,“假结婚到孩子的户口”,或“非法申请生育许可证的方式”等等。
因为,任何遗漏的存在,都有可能是“发养黑产”进入链条的一个推力。作为“孩子”和“孩子”,因为他们不能独立生活,他们已经改变了生活的轨迹,甚至走向了黑暗的生活,这是真正的悲哀和愤慨。如果说恶意拐卖儿童是令人发指的行为,那么“送孩子去领养”实际上是被美化的“拐卖行为”。
刘再富说,许多妇女知道分娩的痛苦,却依然欣然接受。因为这种痛苦是“生命的本质”。然而,当“喂养”伴随着福利的提供时,所谓的母性立即被扼杀了。在这种时候,尽管有各种各样的借口,父母的同谋还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她)们把人性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拿去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