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经营虎纹蛙许可证怎么办理
虎纹蛙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想经营利用必须首先到当地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申请经营利用许可证。一般来讲是得不到许可的,只能对养殖蛙进行利用。如果你有养殖蛙的货源,对方必须持有野生动物繁养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然后到林业局、工商局提出餐馆利用申请,再到当地公安局备案。经营利用过程中,还必须持有对方运输许可证、当地检疫证,以便在利用养殖蛙于餐饮业的凭证上形成一个凭证链。如果在当地菜市场上有正常定点销售的,可以免去这些手续。
青蛙,田鸡肉吃多了会有什么危害
吃青蛙肉危险 青蛙肉又称田鸡肉,不少人把它当成美味佳肴,殊不知青蛙肉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在青蛙体内有一种双槽蚴寄生虫。这种寄生虫,原来寄生在猫、狗等动物体内,随着这些动物的粪便排出,在水中发育成钩球蚴,钩球蚴被水中的剑水蚤吞食后,便在体内发育成尾蚴。当青蛙吞食到蚤后,尾蚴就在青蛙内寄生下来,逐渐发育成双槽蚴。如果人吃了青蛙肉,(这种寄生虫不易被高温杀死)双槽蚴就会在人的腹部、手腕腿肚等部位的皮下组织内寄生,还会在人的眼睛、肾脏周围等处寄生。寄生下来的双槽蚴会使周围的人体细胞组织产生一种粘液,面部出现浮肿,严重的产生脓肿。如果双槽蚴一旦侵入人的眼球里,还会引起各种炎症,导致角膜溃疡、视力减退,严重的甚至造成双目失明,带来终身痛苦。 此外,青蛙长期生活在农田里,由于目前农业上频繁使用高效农药杀灭害虫,青蛙吃了受到农药污染的害虫后,也同时受到污染。人若吃了青蛙,其体内残存农药,也会被人体吸收,形成慢性农药中毒,甚至会导致各种癌变。 因此,奉劝诸君:千万莫吃青蛙肉! ——摘自1986年9月20日《汕头日报》 注:青蛙的哀鸣,犹如婴儿哭声。为人者皆痛惜自己的孩子,又何忍剥蛙的皮,吃蛙的肉呢?何况它是人类稻谷的守护者,又是农家有益的小动物,伤其生命的同时又损害自己,现代的文明人怎会再下箸?
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虎纹蛙34只构成犯罪吗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具体刑罚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情节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严重的话一般不会判刑,只会罚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 、第六节、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第二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