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龙和伶盗龙,假如两个打起来,哪个厉害呢
这是“刺客”与“肉盾”之间的较量。玩过游戏的小伙伴应该对刺客和肉盾这两个词并不陌生,简单的说,刺客就是敏捷高的职业,换句话说就是速度快,而肉盾则是力量高的职业,换句话说就是皮糙肉厚。在游戏的世界里,刺客杀掉肉盾是极有可能的,如果毕竟肉盾就算防御再高也会受伤,而刺客就是不断用自己的灵活性磨死肉盾的。
那么,“刺客”伶盗龙和“肉盾”阿根廷龙谁更厉害呢?能不能上演刺客磨死肉盾的戏码呢?我们先来简单的了解一下两种动物。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刺客”伶盗龙
伶盗龙也就是迅猛龙,而它的名字直译就是敏捷的盗贼,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速度极快,而且有着很强攻击性的恐龙。事实也是如此,伶盗龙生活在距今约8300万年前到7000万年前白垩纪晚期的亚洲地区(以中国、蒙古国数量较多)。
从已发现的伶盗龙化石看,它的体长平均在2米左右,臀高在50公分左右,体重在15公斤左右。从身长和臀高的比例看,伶盗龙非常的细长,事实也是如此,这也正是伶盗龙灵活的原因。除此之外,伶盗龙的头部也很细长,约占身体的十分之一,并且它的有着26颗锯齿状的牙齿。根据伶盗龙的体重和脑重(颅内体积)比看,它应该是一种比较聪明的恐龙。
除了尖利的牙齿,伶盗龙还有一件“利器”,那就是它的爪子。伶盗龙是靠两条后肢行走的动物,确切的说是靠两条后肢的两个爪子来行走的,但是,伶盗龙的两个爪子的四个趾并不是都用来行走的,其中的第二趾是离开地面,向上的,而在第二趾的上面有长约6.5公分的趾爪。这是它最致命的武器,无论是捕猎还是在进食是撕裂猎物,都是最佳的“利器”。
在已发现的化石中,古生物学家发现了伶盗龙与一种中型恐龙搏斗的化石,它就是体重有180公斤左右的原角龙。这意味着,伶盗龙有捕猎大型猎物的能力(体重是自己10倍以上)。
阿根廷龙
阿根廷龙是已发现的最大的恐龙之一,它生活在距今约1亿年前到9300万年前白垩纪中期的阿根廷。作为泰坦龙类的典型代表,阿根廷龙有着平均30米以上的体长以及平均80吨以上的体重。
在当时的阿根廷,阿根廷龙虽然是一种草食性恐龙,但是,它与现在的大象一样,凭借着庞大的体型站在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就目前发现的化石看,仅有成群的马普龙能对成年的阿根廷龙构成一定的威胁,当然,这种威胁也仅仅是对受伤或者老年的阿根廷龙。
阿根廷龙和伶盗龙谁更厉害?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阿根廷龙和伶盗龙相对于其他动物来说,哪种更厉害?那么,答案就很简单的,肯定是食肉且灵活性、攻击性都较强的伶盗龙对其他动物更有威胁。
但是,如果问两种动物大战谁更厉害的话?我认为两种动物是平手,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也很简单。首先,两种动物一个是白垩纪中期的,一个是白垩纪晚期的,在当时是没有相遇机会的。所以,我们就来简单地根据两种恐龙的特点来对比一下吧。
从体型上看,阿根廷龙比伶盗龙整整长出了15倍以上,体重更是超过了5000多倍,所以,从体型上看,两种动物没有任何的可比性。虽然伶盗龙非常的灵活,而且有利爪和尖牙,但是,它最对能够够到阿根廷龙的脚踝,而阿根廷龙皮糙肉厚,仅仅是五六公分的爪子显然无法对它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用游戏中的话来说就是伶盗龙对阿根廷龙是根本破不了防御的。
但是,由于阿根廷龙体型太大,对小目标根本就没有攻击性,再加上伶盗龙的灵活性很强,阿根廷龙很难踩到它或者是其他部位给其造成伤害。
因此,伶盗龙对上阿根廷龙就像是老鼠对上大象一样,谁也不能拿谁怎么样,也就是平手。
阿根廷龙和伶盗龙本身就是不同年代的两种恐龙,而且即使生活在同一时期,两种动物因为食性的区别也不在同一生态位。如果非要对比两种动物的话,我认为两种动物交手极大可能是平手。如果说两种动物对其他动物的威胁谁更大一些的话,我认为是伶盗龙,毕竟如果我在恐龙时代,我宁愿遇到阿根廷龙,也不愿意遇到伶盗龙。
迅猛龙是哪个时期的
大约生活于7,500万至7,100万年前的白垩纪中晚期。
伶盗龙属(属名:Velociraptor)又称盗伶龙属、快盗龙属,或在中文圈被称为“迅猛龙”或“速龙”。
伶盗龙和现代鸟类、猛禽之类的关系非常接近。伶盗龙的模式种为蒙古伶盗,化石最常发现于蒙古国及中国的内蒙古附近的地区;第二个种为奥氏伶盗龙,是在2008年被命名,化石是一个发现于中国内蒙古的头骨。过去曾经有其他的种,但现多已不被承认。
伶盗龙的体型接近火鸡的大小,小于其他的大型驰龙科恐龙(例如恐爪龙),但它们之间仍有许多相同的生理特征。
伶盗龙是种二足、肉食性的有羽毛恐龙,具有长而坚挺的尾巴,尾巴和手臂上有着如同现代鸟类一样的羽毛;伶盗龙最明显的特点是在双脚的第二脚趾具有大型的镰刀状趾爪,这些趾爪被认为用来扎入、刺穿或者撕裂它们的猎物。伶盗龙与其他驰龙科的差别在于长而低矮的头颅骨,以及朝上微翘的口鼻部。
发现历史
在1922年,美国自然史博物馆的一支探险队在蒙古的戈壁沙漠中发现了第一个伶盗龙的化石标本;该标本(编号AMNH 6515)包含一个遭到压碎,但是完整的头颅骨,以及第二趾爪。
两年后,该馆的科学家亨利·费尔德·奥斯本(Henry Fairfield Osborn)在确定该标本属于一种肉食性恐龙后,将它们命名为蒙古伶盗龙(V. mongoliensis);
但奥斯本将该第二趾爪误认为来自于手部。伶盗龙的属名衍化自拉丁语,velox意为“快捷的”,raptor意为“强盗”或“盗贼”,意指它们善于奔跑的身体结构,以及肉食的食性;种名则是发现地蒙古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