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遗体捐献登记表的填写:志愿者需填写河南省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电话联系上述遗体捐献接受单位接受遗体,志愿者有捐献遗体的意愿,三、河南省目前接受遗体捐献的单位郑州大学红十字会: 郑州市大学路40号 邮编 450052电话:0371-66658025四、如何办理捐献手续,以示志愿者完成遗体捐献申请,奖励为案件侦破立下汗马功劳的他们!郑州市的遗体捐赠手续去哪里办一、什么是遗体捐献,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应该得到奖励,由其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
“空姐遇害案”救援队要求滴滴支付100万悬赏奖励,你觉得合理吗
首先,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应该得到奖励。 如果不是他们把犯罪嫌疑人尸体打捞上来,尸体有可能被冲到“南水北调”主渠的渠尾,那将加大案件侦破的难度。他们对协助案件侦破功不可没!所以他们应该得到奖励。
再是,他们需要得到奖励。 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是由一帮游泳爱好者自发组成的水上义务救援队伍。自组建以来,曾多次参加水上义务救援活动,从未讲过报酬,是一支群众信赖、口碑很好的救援队伍。他们没有经费来源。他们的日常训练、装备购置、参与救援活动所需经费,都是由队员自发募集或捐助。所以他们非常需要奖励。
第三,这里说的奖励,不光指“滴滴”向社会承诺的奖励,政府也应该拿出一些经费,奖励为案件侦破立下汗马功劳的他们!
郑州市的遗体捐赠手续去哪里办
一、什么是遗体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事业的行为。
二、在哪里办理遗体捐献手续?
志愿者可联系下面机构咨询和办理捐献手续:
1.河南省红十字会 450003,郑州市学理路明理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电话:0371-65949885
2.河南省 18个直辖市区县红十字会(请通过114查询联系电话)。
3.郑州大学红十字会: 郑州市大学路40号 邮编 450052
电话:0371-66658025
表格填写完成后,请将两份表共同邮寄至郑州市大学路40号郑州大学红十字会407房间,由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献遗体接受中心存档并加盖公章,由中心保留一份,依据志愿者填写的地址,再邮寄到志愿者手中一份,由志愿者自己保存,以示志愿者完成遗体捐献申请。
三、河南省目前接受遗体捐献的单位
郑州大学红十字会: 郑州市大学路40号 邮编 450052
电话:0371-66658025
四、如何办理捐献手续?
电话联系上述任一单位,告知您的地址,登记机构将为您寄上遗体捐献登记表,您填写签名后回寄,并附一寸登记照1张。可不必亲自到各机构办理。
五、已经签了组织(角膜)捐献志愿书,可否再签遗体捐献志愿书?
遗体捐献是自然死亡或病故后才做的捐献,所以签署两项捐献书不冲突。
六、遗体捐献登记表的填写:
志愿者需填写河南省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好后,可按表格上的地址投送到河南省红十字会志愿献遗体接受中心(快递或者挂号信均可)。
表格填写申请人一栏,需由志愿者本人填写,若志愿者填写困难,可由亲属代笔。鳏寡孤独者可由朋友或当地政府部门、村委会或者街道居委会代为填写,代笔者需注明和志愿者的关系,并由志愿者按压指纹。(本栏表格填写需要严格依据志愿者本人的意愿,禁止强迫或者变相施加压力)
直系亲属一栏,由志愿者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填写。如无上述关系,可由旁系亲属及好友填写,需注明与志愿者的关系。(非直系亲属填写,应征求其直系亲属意见,严禁违背其直系亲属意愿。)
执行人一栏,应在亲属中选择一个具有执行能力的人担任,鳏寡孤独者可由属地管理机构(街道、村委会)或者单位作为执行人。
申请表中有关是否保留骨灰一栏,应填写准确,“保留或者不保留”。
家属代表意见一栏,应由亲属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员签署,亲属代表应尊重志愿者的心愿。
所在单位一栏:若有亲属签署前面表格,可不填写。否则,应由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签署意见。
志愿者危重等特殊情况下,志愿者有捐献遗体的意愿,可由家属代为同接受中心联系,由中心办理应急处理手续。
七、逝世后如何联络?
家属(或其他捐献执行人)备妥死亡证明,并电话联系上述遗体捐献接受单位接受遗体,从接受单位获取遗体捐献证明和证书。
八、遗体捐献有哪些条件限制?
1. 需要捐献者在生前指定捐献执行人,才能最终实现捐献。
2. 对患烈性传染病(如艾滋、非典肺炎、霍乱、伤寒等)死亡的以及高度损毁和腐败的遗体不宜捐献。
九、 遗体捐献登记者有没有医疗及住院费用优惠?丧葬费如何领取?
遗体捐献为无偿及无条件之捐献。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也不负担任何费用。遗体捐献证明与遗体火化证明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家属可凭其在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领取丧葬费及办理相关后事。
十、接受单位如何处理遗体?
1. 遗体送达接受单位后,立即做防腐处理并致送家属感谢函。
2. 遗体教学解剖前,师生举行缅怀仪式,以表达学生对捐献者的敬意,培养学生视病人如亲人的高尚医德。
3. 捐献的遗体只能用于医学事业,严禁用于商业活动、买卖捐献的遗体、遗体器官或组织。
十一、关于纪念活动?
每年清明节前同意刻碑的捐献者名字将被敬刻于“河南省红十字纪念苑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家属可在自己方便的时候,去祭奠亲人。
十二、关于填写河南省红十字纪念苑刻碑告知
遗体捐献者名字在“河南省红十字纪念苑遗体捐献者纪念碑”上镌刻,需在《河南省公民志愿献遗体申请登记表》签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