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也是不允许养宠物狗,猫与狗是人养得最多的宠物,四、是人还是狗造成的困扰城市养犬导致狗伤人事件频发,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如果养狗人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养大型狗的人大多数都牵绳遛狗,二、有很多国家人狗和谐共处在美国。
法律规定城区禁止养大型犬、烈性犬,遛狗要栓绳戴嘴套,但为何最近还会出现狗咬人事件
可以想这么一个问题,国家基本法规定不能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就算是未遂大多都要判5年以上,杀人成功的几乎都是15年以上甚至无期直至死刑,结果呢?至少目前为止杀人事件频发。
再说养狗,全国绝大部分城市是没有禁养和限养政策的,更别提分布在各城市的乡镇了,说到底禁养限养只是地方性法律,有些地方的禁养限养甚至只是治安规定,都不算是法律;至于牵绳戴嘴套在很多人看来就更是无关紧要的了。不管怎么样,以上这些都上升不到基本法的高度,而基本法都常有人去挑战,何况一些地方性法规了。
最后说狗咬人,说实话,咬人的狗以小型狗居多,和一些地区禁养的那些狗关系不是特别大,一是狗的问题,二是人的问题。大多数小型狗胆子较小,更容易因一些风吹草动导致缺乏安全感,从而进入防御性攻击的状态,这就是为什么大多小型狗听到门外一点响动就叫个不停,而大型狗只是低吼两下,大型狗和小型狗起冲突大多也是因小型狗的“挑衅”开始,这都是小型狗时常缺乏安全感的体现。说完狗再说人,养大型狗的人大多数都牵绳遛狗,甚至很多都是半夜才遛狗,毕竟大多数养大型狗的并没有那么多钱去赔偿,都怕狗把人咬了;而养小型狗的人,有多少牵绳遛狗的想必大家都知道吧,满小区乱跑的大多都是小型狗吧,这些才是真正具有攻击能力的狗,说白了,狗患就是人患。
所以,要我说也没必要搞什么禁养限养政策,应该由国家制定应用于人和狗的处罚条例,不应该是简单罚款这么容易,狗在自己家以外的地方,由于主人监管不力咬了人,狗必须处死,主人除罚款和赔偿外,必须拘留甚至徒刑,我相信,咬人的狗会少很多。
既然狗会对人造成伤害,为什么国家不出台限养、禁养的法规呢
你好,其实这个世界,对人造成伤害最多的,是人类自己。
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也不应一部分人的喜欢而无视一部分人的权利。
猫与狗是人养得最多的宠物,但猫是主子,而狗是不离不弃的朋友 。
不过,狗患问题常见诸于报道,狗有伤人,传染疾病,但这是狗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呢?我们不妨从法规,与养狗者的素质来谈谈,到底城市该不该限养与禁养狗。
一、有很多国家是立法禁止养狗的。
据了解,在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沙特、苏丹等很多国家都是禁止养狗的。
二、有很多国家人狗和谐共处
在美国,会对一些流浪狗进行人道毁灭,但是对有主人的狗,要求登记、上狗牌,打防疫针等,出门要带链,而且要清理粪便。
在日本,在居住密集的公寓不许养狗,养了狗后必须登记,不离不弃,注射疫苗等
三、我国的养狗法规
我国在1994年以前,城市也是不允许养宠物狗,就算允许,在一些地方也发生了非常残忍的打狗事件。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里有有关宠物的相关规定。各个大城市基本都有养宠物的法规,比如上海在2011年出台的养狗管理条例 ,其实各小区也有自己的管理规定。
四、是人还是狗造成的困扰
城市养犬导致狗伤人事件频发,比如狂犬病,比如影响城市环境,比如居民的日常起居。比如出门不用拴等等。
但细看下来,这是狗的问题吗?如果养狗人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会有这些困惑吗?就如现在盛行的闯红灯一样,执法视而无睹,结果你要求把红绿灯干掉一样。
五、应该如何和谐共处
中国人口众多,在一些密度较大的小区,应该予以严格的规定与限养,小区物业与执法部门应该严格实行一狗一登记制度,不管狗的大小,出门带链,有便必清,扰民必责,而且不允许随意弃养,严格防疫制度等等,各项落在实处。
六、包容才是主旋律
有人喜欢狗,有人不喜欢,这是非常正常的。我现在没有养狗,以前养过,所以可以比较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不喜欢而杜绝一部分人的喜欢,也不应一部分人的喜欢而无视一部分人的权利。
从感情来说,人与狗都是社会性动物,在这个越来越孤独的世界,彼此是感情的寄托,这份权利我们不应轻飘飘地夺走。而且狗能做很多辅助性的工作,比如搜救,比如导盲,可是一部分人的,连导盲犬都不能轻易上街,真是这个千年文明古国最大的讽刺。
我们要正视,宠物在人类社会落脚的事实,现在各种奇怪的宠物才应该是限制的。也要严格遵守人类的规定,不要给他人造成困扰,彼此和谐共处,才是符合自然与社会的进展规律。否则,这个社会真的变成了冷冰冰的机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