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臭怎么办
平日缓解狐臭的方法
1、穿着宽松的衣服
夏季的男女喜欢穿一些性感紧身的衣着,其实这能够导致汗液不能充分散发,易和细菌结合诱使狐臭产生!穿着的贴身衣物尽量选择宽松吸汗的材质,这样有助于预防狐臭,预防才是狐臭的最佳治疗方法。
2、保持身体清洁
平时应该注意要勤洗澡,这样可以保持腋下的清洁干净,身体接触的衣物最好也要每天都清洗。可以考虑剃掉腋毛,因为腋毛非常容易繁殖细菌,尤其是在夏天容易出汗的季节里。
3、多吃富含水分的蔬果瓜类
如西瓜、冬瓜、白菜和橙子这些都富含丰富的水分,多吸收高纤多水分的食物,这样可以使排便顺畅,让细菌难以滋生,也就可以减低狐臭味。在夏天里最好多吃西瓜,冬天多喝水。
4、多饮乳酸饮品
经常喝乳酸饮品也是常见狐臭的治疗方。乳酸饮品是可以抑制体内细菌生长的,这样就可以减少细菌经汗腺从皮肤排出体外,细菌也不会在酸性的环境下生长。
5、要养成有规律的生活
养成有一个良好的作息、饮食、起居、活动的好习惯,使神经系统建立良好的条件反射,避免内分泌神经失调,减少汗腺分泌紊乱现象。
6、勤洗澡
可用中性皂如舒服佳清洗大汗腺较集中的地方,养成早晚沐浴的习惯。局部搽冰片、滑石腋臭治疗粉、西施兰露,减少汗腺分泌。局部可用75%酒精或0.5%安多脂(PVP-I消毒剂)杀灭局部细菌。
7、注意个人卫生
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内衣,经常保持腋窝部的干燥和清洁,这样可以减少臭味的散发,少做过量的运动。
8、平时心情要开朗,生活要有规律。
如果心情紧张,腋下就会有不正常的过度出汗,并且发出令人不悦的味道。
9、少吃有强烈刺激的食物、戒烟酒。
这些食物对人体有刺激作用,会干扰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影响内分泌的调节,而过多的流汗和不饱和脂肪酸会把衣服染黄,并留下久久不散的味道,造成清洁上的困扰。
世界十大雇佣兵组织是哪些
世界十大雇佣兵组织分别是:
NO.10.上帝武装联Godarming
上帝武装联最初是美国一个富豪建立的,那是在1930年在夏威夷群岛的一个小岛设立的。建立这个组织的是美国当时一个靠房地产与毒品、走私等白与黑交易的NavanethemHillis(特姆·希利)。
NO.9.美国黑水公司
黑水保安咨询公司是美国在伊拉克最大的军事任务承包商。它是由美国海军特种部队“海豹突击队”的几名退役军人组建的,1998年开始营业。
黑水公司现任总裁埃里克·普林斯,老布什竞选总统期间,年仅19岁的普林斯就曾向共和党捐献过1.5万美元的竞选资金,也由此开始结识布什家族,随后由此得到很多机会。
NO.8.美国MPRI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由退休将军维农·刘易斯在1987年创建。正如其他私人军事公司一样,MPRI公司也是由大批来自陆海空和特种部队的退休将军、军官和士官组成。
NO.7.南非私营武装公司EO
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私营武装要算南非的雇佣兵公司EO。该公司聘请的军事专家多来自南非、北美、欧洲、新西南和澳大利亚,兵源主要来自南非和纳米比亚,拥有储备兵力数千人,全是训练有素的退役军人。
NO.6.北极狐雇佣兵团
这支部队比较离奇,但是鲜为人知,他们并非是公司而是真正的雇佣兵团队,他们的成员仅有34人,成立于1984年,成员大部分是美国特种部队和其他欧美特种部队退役成员,他们大部分受雇于私人执行一些违法国际法的任务。绑架、暗杀是他们经常的任务,有记录显示有一位中国军人也参加了这支部队。
NO.5.以色列IZO雇佣兵公司
以色列长期处于阿拉伯国家的敌对状态,该国拥有人数非常多的战斗人员,这些经验丰富,战斗力极强的士兵成为了世界雇佣兵市场上的抢手货,以色列IZO公司也是仅次于美国黑水、南非EO的第三大雇佣兵公司,隶属于这个公司的雇佣兵出现在世界各地的战场上,可谓“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IZO”。
NO.4.哥萨克雇佣军
苏联解体后,生活在顿河、中亚和远东的哥萨克人再度成为独联体乃至全世界炙手可热的雇佣兵来源。近年来,俄境内的哥萨克准军事组织拥有100多万兵员,随时愿为国家政府、商业寡头乃至军火大亨效劳。
NO.3.英国廓尔喀骑兵
英国廓尔喀部队是由来自尼泊尔山区的廓尔喀人及英国陆军联合组成。这样的组合虽然令人不解,但这支充满神奇色彩部队却以其纪律严明,英勇善战而闻名于世。
NO.2.法国外籍军团
法国外籍军团是由外国志愿兵组成的陆军正规部队。拥有和正规军同样的装备。由来自136个国家和地区约8000名志愿者组成。
NO.1.西班牙外籍军团
西班牙外籍军团的历史充满了矛盾,本国老百姓赞美他们的英勇,连军团之歌《死亡恋人》也家喻户晓,但这支野蛮军团也让老百姓痛恨过,正是它帮助佛朗哥毁灭了西班牙共和政体,使国家蒙受了30多年的独裁统治。
什么是雇佣兵?
雇佣兵是一种特殊的兵种,是为利益而参加一场武装冲突的人。雇佣兵参战的目的只是为了金钱奖励,只要对方出价够高,他可以受雇于任何人。雇佣兵参战并非为了意识形态或政治信仰、爱国主义或是道德原则。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给出了最广为接受的雇佣兵定义,条约规定:
第四十七条外国雇佣兵
一、外国雇佣兵不应享有作为战斗员或成为战俘的权利。
二、外国雇佣兵是具有下列情况的任何人:
(1)在当地或外国特别征募以便在武装冲突中作战;
(2)事实上直接参加敌对行动;
(3)主要以获得私利的愿望为参加敌对行动的动机,并在事实上冲突一方允诺给予远超过对该方武装部队内具有类似等级和职责的战斗员所允诺或付给的物质报偿;
(4)既不是冲突一方的国民,又不是冲突一方所控制的领土的居民;
(5)不是冲突一方武装部队的人员;
(6)而且不是非冲突一方的国家所派遣作为其武装部队人员执行官方职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