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策划了02年大连空难
张丕林事件回顾:在“5·7”空难罹难的103名乘客中,只有44名乘客购买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航意险),其中有一人购买了7份,赔偿金额达100多万元,此人就是张丕林。在事故发生后,这一度成为一个谜团。按照规定,遇难乘客购买一份20元的航意险,将获得保险公司20万元的赔偿。每位乘客最多可允许购买10份航意险。多年从事人寿保险工作的业内人士称,在中国,购买航意险的乘客通常只占三成左右,平常乘客只购买一份,一人购买7份的情况非常鲜见。据了解,张丕林为大连人,时年37岁,大学毕业,曾在公安及外贸部门工作过,后来下海经营一家装饰公司。他妻子有过保险公司工作的经历。专家解释,航空意外保险保的是因意外情况发生的伤害,而因故意导致的伤害,则不在理赔范围当中。
大连5·7空难的索赔败诉
2002年5月7日,中国北方航空公司CJ6136航班由北京返回大连途中,因乘客张丕林纵火导致飞机失事,并在大连海域发生空难,机上112人遇难。事后查明,张丕林登机前曾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等6家保险公司为自己买了7份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按照正常赔偿其家属可获得约140万元巨额保险金。因张系纵火者,空难事故发生后,6家保险公司向张丕林的母亲金桂贞送达了《拒赔通知书》,2003年3月,金桂贞将保险公司之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赔偿金。法院认为,《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张丕林的行为最终没有被认定为故意犯罪,是由于张丕林已经死亡,无法按司法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和国务院“五.七”空难处理领导小组曾认定,张丕林在机上故意纵火造成空难事故。法院予以采信。故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对金桂贞予以拒赔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