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躺”肖像权诉讼终审裁定判艺龙赔葛优7万5吗
艺龙网公司发布含有“葛优躺”图片的微博,葛优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肖像权,将艺龙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一审法院支持了葛优的诉求,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2月23日,记者从一中院获悉,该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艺龙网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赔偿葛优各种经济损失7万余元。
演员葛优曾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扮演纪春生,该角色在剧中将身体完全摊在沙发上的放松形象被称为“葛优躺”,成为2016年网络热词。2016年7月25日,艺龙网公司发布微博,文字内容包括直接使用“葛优躺”文字和在图片上标注文字,该微博共使用7幅葛优图片共18次,葛优认为该微博中提到“葛优”的名字,并非剧中人物名称,宣传内容为商业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权,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予以赔偿。后艺龙网公司于同年8月18日删除了上述微博。
2016年12月7日,艺龙网公司未经葛优审核同意,在其微博发布致歉信,葛优认为该致歉信中艺龙网公司承认了侵权事实,但就此作出的致歉实为再次利用其进行商业宣传,其致歉没有诚意。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000元。判决后,艺龙网公司不服,诉至北京一中院。该公司认为,一审法院不应判决其在微博中赔礼道歉,且赔偿数额过高。
关于一审法院认定的赔偿数额是否过高,法院认为,关于经济损失部分,葛优作为著名演员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葛优的知名度、侵权微博的公开程度、艺龙网公司使用照片情况、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酌情确定艺龙网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7万余元处理适当。
旅行网站因擅用“葛优躺”图片遭索赔40万,你怎么看
最开始看到这个新闻标题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把qq里的“葛优瘫”表情都给删了。用张图片,就索赔40万,好怕怕啊。不过再细看一下新闻内容,才发觉是自己过于紧张了。
自从几个月之前,二十多年前电视剧《我爱我家》中一张葛优葛大爷瘫坐在沙发上的剧照莫名其妙的火遍了整个网络。其实所谓的“葛优瘫”,就是过去家长严令禁止的“坐没坐相”。但是说真的,摊瘫着比坐着还是舒服得多,靠在舒适的沙发上,充分支撑我们的骨架,节省肌肉力量。那感觉就一个字,爽。
但现实的快节奏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哪里还有这种“颓废”的机会。所以大家看到这样一种“葛优瘫”,心里难免会有羡慕。也正因此,才会有当初火爆。在那段时间里,qq里如果没有两张“葛优瘫”,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不过网络时代就是这样的变化万千,任何火爆都只能一时,难以长久。“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是这样,“葛优瘫”也是如此,现在谁要是再发这种表情包,那就只会得到一个评价,“out了”。然而,葛优这次起诉“艺龙旅行网”又将“葛优瘫”带回了大家的眼前。
几乎大多数网民都用过“葛优瘫”的图片。为什么偏偏就只有艺龙被起诉了呢。其实,此次葛大爷起诉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图片被滥用,而是因为艺龙的使用照片背后的商业目的。这完全就是两个概念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段话的关键字,就是“营利”二字。和我们普通人的娱乐目的不同,“艺龙旅行网”发布的“葛优瘫”明显带有广告牟利的性质。
很可惜没有找到艺龙的原始侵权微博,但是还是很幸运的找到了艺龙的公众号,上面一模一样的文章图片,艺龙一共使用了18张原告的肖像图片,并在每张图片中均添加台词字幕。整篇微博以图片中配台词的形式,通过介绍“葛优躺”,转而介绍被告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这就是很明显的商业行为了,不给钱就白用明星照片做推广,哪有这种好事。
一直以来,国内对于公众人物的肖像权的保护都有所欠缺,甚至很多人都没有肖像权的概念。近年来明星肖像权被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不罚他个几十万,看来真长不了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