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的小伙伴,那么狗肉到底该不该吃呢你怎么看
在金星主持的一档节目现场,讨论的主题是:我们能不能吃狗肉?参与节目的有江苏沛县一家狗肉公司的老樊、重庆小动物协会爱狗人士老陈和几位嘉宾。老樊上台时,手上提着一个礼盒装的狗肉制品。眼尖的老陈立马从座位上站起来。狗王拿着狗肉上台,爱狗人士直接炸锅:这太过分了!我建议把这个拿下去。如果不拿下去,这个节目我就不录了。录制现场失控,金星都差点Hold不住!但是,爱狗人士的抗议,似乎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老樊自顾着到位置上坐了下来,顺手把狗肉礼盒放在了座位旁边。而一位男嘉宾也在劝阻老陈:“陈老师,有理说理,你们可以批驳他,但是要允许他的行为。如果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会阻止他”。很显然,带着狗肉进演播室是不违法的,也就是说,老陈的抗议无效,节目得继续下去。
在金星的提示下,老樊介绍了他的狗肉产业:“我是专门搞狗的产业化的,从养狗开始,狗的屠宰、狗肉加工、狗肉销售、狗肉餐饮,都是国家批准的。我们是合法、正规的企业。老陈,你不要狗肉往这里一摆,你就害怕了”。陈:“我有一天会到你们那个地方来的”!樊:“我欢迎”!陈:“我要把你那个狗屁公司砸掉”!樊:“我不惧怕你”!这位爱狗人士,显然又冲动了一把。金星急忙把话题接过来:“你每年的销售量是多少?20万头”。“狗从哪里来的”?“主要取自我们当地。沛县是养狗大县,我们养的肉用狗,和宠物狗是没有关系的,和农民养鸡养鸭一样”。面对这样的解释,老陈还是不依不饶:“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有这么多丰富的食物可以选择,我们可以选择鸡鸭,为什么我们要选择这样一种为我们人类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非常通晓人性的动物”?
“狗通人性”这句话延续了几千年,这就是对狗和人关系非常贴近的一个非常生动的写照。这番话显然在逻辑上存在明显漏洞。于是,话音刚落,一位嘉宾就直接怼了上来:“因为狗通人性不吃狗,那么牛耕地,为我们人类服务,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吃牛肉呢?印度人不吃牛肉,但是这不说明我们全人类全世界就不吃牛肉了”!眼看着“吃狗派”站了上风,老樊也跟了上来:“你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伤了?你保护狗,你讲的是狗性还是人性?你要的是人权还是狗权,这两个哪个重要”?此话一出,现场掌声雷动。狗有温驯的一面,但是,狗也有凶残的一面。每年被狗伤害的人、患狂犬病死亡的人,不是一个小数字。老樊的话,显然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辩论上明显被动的爱狗人士老陈,情绪已经没有之前的那么激动,他接下来的话,也理性得多了:“我想说,中国狗的问题,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我们要探讨如何管理人,而不是如何管理狗。其次,我希望爱狗的人,和不爱狗的人,相互理解、多一些包容”。对于爱狗人士而言,别人杀狗吃狗,自己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但是,谁也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自由。但是,爱狗人士的抗议,似乎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老樊自顾着到位置上坐了下来,顺手把狗肉礼盒放在了座位旁边。而一位男嘉宾也在劝阻老陈:“陈老师,有理说理,你们可以批驳他,但是要允许他的行为。如果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会阻止他”。很显然,带着狗肉进演播室是不违法的,也就是说,老陈的抗议无效,节目得继续下去。
要不要吃狗,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大家激烈争论的话题。一方面,狗产业方兴未艾,各地狗肉节大张旗鼓、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爱狗人士拦车救狗,抗议杀狗、吃狗,不惜代价,非常执着。对立的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道理。吃狗者,最大的理由是,合理合法;反对者,最大的理由是,狗是人类的朋友。双方谁更有道理?结论不言而喻。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杀狗、吃狗,无可厚非。
为什么猫狗属于虐杀动物的范畴
为什么猫狗属于虐杀动物的范畴
一方面是虐杀的问题。不管是猪牛还是猫狗,都应该做到没必要杀就不杀,必须要杀(比如宰了猪要吃肉)也尽量让其速死,不造成痛苦。虐杀往往是没什么原因,为了取乐而杀,且非常之慢,折磨动物。这一点不管虐杀的对象是什么种族都应该抗议。另一方面确实是狗比较能卖萌。一些爱狗人士我觉得脑子已经不好使了,正常的狗肉屠宰他们也觉得是虐杀,破坏正常经营行为。每次和他们辩论还喜欢拿“狗是伴侣动物,通人性”,“猪养来就是杀的,根本没脑子而且”来拔高狗的地位。须知众生平等,这种爱狗人士与其说是爱护动物,不如说是被自己的同情心陶醉不可自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