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查察院得悉,近日平昌县查察院打点的一例不法打猎野生动物“王锦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判。平昌县人民法院全数撑持了查察机关的诉讼恳求,判令被告人曾某甲等9名被告人连带补偿因不法打猎,形成的情况丧失费用人民币20余万元。此案的胜利打点向社会公家释放了冲击野生动物违法立功、保障疫情防控的强烈信号。
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广西籍曾某甲、曾某乙、曾某丙配合在广元旺苍县、巴中平昌县内利用不法的体例,捕捉大量“王锦蛇”销售获利;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三人又伙同别的6名同亲流窜到平昌县,利用不法的体例捕捉大量“王锦蛇”销售获利。
经司法判定中心判定,送检的“王锦蛇”被列入《国度庇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目》和《四川省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目》,单价为300元/条。曾某甲等人共不法捕猎“王锦蛇”989条,市场价值约296894元。
经审查,平昌县查察院认为,被告人曾某甲等人的上述行为在构成不法打猎功的同时,也毁坏了野生动物资本,依法应承担补偿资本修复公益丧失费用的民事责任。
2019年12月26日,平昌县查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末判处曾某甲等9名被告人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充公违法所得,判令曾某甲等人缴纳资本修复公益丧失费用人民币296894元。
该案的胜利打点,有力冲击了毁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本的行为,对修复毁坏的生态资本和情况庇护工做也起到了积极鞭策感化,收到了优良的法令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