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肉汤的辩论赛反对方观点
原告:狗是人类的朋友,不应该被作为食物来对待
自古以来,狗就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考古发现可以证明狗在人类历史中出现得非常早,已经有一万多年的历史,也就是在文明出现之前,狗已经成为人类改造自然的帮手,它们理应受到特殊的对待,而不是被当成食物。
被告:狗是人的财产,主人有权处置
你的宠物狗是你的朋友,但也可能是被它咬伤的人的敌人,作为一个具体的个体来讲,某一只狗既不算是“人类”的朋
友也不算是“人类”的敌人,它只是具体某个人的财产。虽然狗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但这并不妨碍它作为财产的属性——猪也是有思想和感情的,而且猪在人类历
史中出现得也很早,按理说也是“人类的朋友”,人却照杀不误,爱狗人士多半自己也吃猪肉,更何况,古代人驯养犬类,本来也不仅将其作为助手,同时也作为食
物。反过来,蛇不是“人类的朋友”,但你要在自己的家里饲养和宠爱一条蛇却没人管得着,总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爱好来处置自己的财产,狗主也有权处置自己
的狗。
原告:人无权吃狗
狗只是被人类“作为”财产而已,这本身是很无理的,狗虽然是人类驯养产生,但其基因原型是狼,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并非是人类生产创造出来的,它是自然的产物,也是独立的存在。
人类喜欢把什么都圈占为自己的财产,其实这种自大心态正在阻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被告:人无权干涉他人吃狗
第一,狗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但吃它的人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狗不是人创造的,其实羊也不是狼创造的,既然狼吃羊是正
常的,那么人吃狗同样是正常的。如果你甚至觉得狼吃羊也是道德问题,那么难道狗创造了肉骨头,羊创造了青草吗?第二,圈占无主之物,是财产的正当来源之
一,狗对于人类来说就是一个无主之物,人类有权占有它,除非它们以人类认可的,符合程序的方式来抗议和反对这一点。
原告:狗不会上诉,不等于我们可以随意对待
狗当然不会上诉和抗议,但如果我们将对方没有上诉能力作为随意对待的理由,那么几百年前的被进行黑奴贸易的黑人奴隶也不具备按照程序进行起诉的能力。
黑人曾经被当成“会说话的工具”,但韦伯福斯法案禁止黑奴贸易却是提升人类文明程度的一大壮举。
被告:禁止吃狗需要共同的价值观基础
韦伯福斯法案的价值基础是基督教认为人人在上帝面前平等,无论是它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共同承认这一点。但还是在圣
经里面,却说人要治理万物,治理的方式包括牧养,训练,吃肉和剥皮,因此圣经无法为禁止吃狗肉提供证据。当然,佛教认为众生平等,这可以作为禁止吃狗肉的
价值基础,但是无论佛经还是圣经,都已经不是所有人都承认的价值观。爱狗人士需要找到吃狗肉的人也承认的基本理念来反驳吃狗肉,否则他们就只能约束自己,
不能约束别人。
原告:吃狗增加痛苦
这个共同的价值基础早已存在,那就是人类的同情心。
保护动物是为了帮助我们自己,吃狗和虐待动物,会伤害他人的同情心,增加精神上的痛苦,即使在这个过程当中你的精神
不受痛苦,但他人仍然有权要求你停止这些行为。这就好比虽然你对你的身体有绝对的主权,但你不能在公共场合裸露它,因为这导致他人的不适,即使你觉得这样
很享受。
被告:吃狗只增加幸福
就吃狗肉而言,你们说这会增加人类的痛苦,可是我们只看见爱吃狗肉的人在满足口腹之欲以后提升了幸福感,没听说哪个
人因为吃狗肉而导致精神痛苦,神经衰弱,相反这些状况倒是经常发生在保护动物的人身上。可见被增加痛苦是你们自己出了问题。虐待动物和吃狗肉,并不是公开
展示的行为,即使用对方所举出的裸露身体的例子,吃狗肉也只相当于在自己的卧室里裸露身体,如果动物保护人士不在互联网上进行搜索,一般而言他们就不会看
到虐待猫的照片,如果他们不有组织的进行所谓动物保护,甚至他们都不会知道有一车动物从这里经过。
原告:动物保护是国际惯例
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保护,虽然在中国是个新生事物,但在国外已经司空见惯,有各式各样的动物福利组织和保护动物权利的条款。
在很多国家,虐待和抛弃猫狗都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因此坐牢,例如香港就规定抛弃宠物狗最高可以处以监禁6个月的处罚。
被告:人的权利为中心才是公序良俗
与原告的理解正好相反,任何的动物保护主义立法,仍然是以人的权利为中心的,例如人们为何同情猫狗,却不同情蚂
蚁跟蜈蚣,这无非还是因为猫狗与人在感情上亲近,其次猫狗和人都是哺乳动物,虐待猫狗更容易引起虐待人的联想,而虐待蚂蚁蜈蚣却不会。归根结底,仍是以人
的感受为中心。德国是动物保护最完善的国家之一,但是法律却强制阉割宠物,这就是以人的需要为中心,嫌恶动物叫春,以及交配以后增加怀孕护理的麻烦,如果
是以动物的权利为中心,难道它们乐意被阉割吗?对抛弃动物者判刑也是为了保护人,在很多国家,被狗咬伤的人都有权要求杀死咬伤自己的狗,甚至咬人的狗必须
被杀死,这也是动物权利在人类权利面前必须让步的最简单例子。
狗是人类的小伙伴,那么狗肉到底该不该吃呢你怎么看
在金星主持的一档节目现场,讨论的主题是:我们能不能吃狗肉?参与节目的有江苏沛县一家狗肉公司的老樊、重庆小动物协会爱狗人士老陈和几位嘉宾。老樊上台时,手上提着一个礼盒装的狗肉制品。眼尖的老陈立马从座位上站起来。狗王拿着狗肉上台,爱狗人士直接炸锅:这太过分了!我建议把这个拿下去。如果不拿下去,这个节目我就不录了。录制现场失控,金星都差点Hold不住!但是,爱狗人士的抗议,似乎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老樊自顾着到位置上坐了下来,顺手把狗肉礼盒放在了座位旁边。而一位男嘉宾也在劝阻老陈:“陈老师,有理说理,你们可以批驳他,但是要允许他的行为。如果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会阻止他”。很显然,带着狗肉进演播室是不违法的,也就是说,老陈的抗议无效,节目得继续下去。
在金星的提示下,老樊介绍了他的狗肉产业:“我是专门搞狗的产业化的,从养狗开始,狗的屠宰、狗肉加工、狗肉销售、狗肉餐饮,都是国家批准的。我们是合法、正规的企业。老陈,你不要狗肉往这里一摆,你就害怕了”。陈:“我有一天会到你们那个地方来的”!樊:“我欢迎”!陈:“我要把你那个狗屁公司砸掉”!樊:“我不惧怕你”!这位爱狗人士,显然又冲动了一把。金星急忙把话题接过来:“你每年的销售量是多少?20万头”。“狗从哪里来的”?“主要取自我们当地。沛县是养狗大县,我们养的肉用狗,和宠物狗是没有关系的,和农民养鸡养鸭一样”。面对这样的解释,老陈还是不依不饶:“我们这个社会,已经有这么多丰富的食物可以选择,我们可以选择鸡鸭,为什么我们要选择这样一种为我们人类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非常通晓人性的动物”?
“狗通人性”这句话延续了几千年,这就是对狗和人关系非常贴近的一个非常生动的写照。这番话显然在逻辑上存在明显漏洞。于是,话音刚落,一位嘉宾就直接怼了上来:“因为狗通人性不吃狗,那么牛耕地,为我们人类服务,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吃牛肉呢?印度人不吃牛肉,但是这不说明我们全人类全世界就不吃牛肉了”!眼看着“吃狗派”站了上风,老樊也跟了上来:“你说狗是人类的朋友,但是,每年有多少人被狗咬伤了?你保护狗,你讲的是狗性还是人性?你要的是人权还是狗权,这两个哪个重要”?此话一出,现场掌声雷动。狗有温驯的一面,但是,狗也有凶残的一面。每年被狗伤害的人、患狂犬病死亡的人,不是一个小数字。老樊的话,显然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辩论上明显被动的爱狗人士老陈,情绪已经没有之前的那么激动,他接下来的话,也理性得多了:“我想说,中国狗的问题,不是狗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我们要探讨如何管理人,而不是如何管理狗。其次,我希望爱狗的人,和不爱狗的人,相互理解、多一些包容”。对于爱狗人士而言,别人杀狗吃狗,自己可以有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但是,谁也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自由。但是,爱狗人士的抗议,似乎没有产生多大的效果。老樊自顾着到位置上坐了下来,顺手把狗肉礼盒放在了座位旁边。而一位男嘉宾也在劝阻老陈:“陈老师,有理说理,你们可以批驳他,但是要允许他的行为。如果他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会阻止他”。很显然,带着狗肉进演播室是不违法的,也就是说,老陈的抗议无效,节目得继续下去。
要不要吃狗,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大家激烈争论的话题。一方面,狗产业方兴未艾,各地狗肉节大张旗鼓、大行其道;另一方面,爱狗人士拦车救狗,抗议杀狗、吃狗,不惜代价,非常执着。对立的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道理。吃狗者,最大的理由是,合理合法;反对者,最大的理由是,狗是人类的朋友。双方谁更有道理?结论不言而喻。对于普通公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杀狗、吃狗,无可厚非。
你是如何看待“爱狗人士”的
随着人们的生活不断提高,现在养狗的铲屎官也是越来越多,同时也衍生出一个特别的群体,那就是“极端爱狗者”,整天打着“爱狗人士”的旗号,去做一些危害或影响人们生活的事情,社会被他们搞得乌烟瘴气,甚至有时,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其实公平点讲,养狗和爱狗是爱狗人士的权利,而不喜欢狗也是普通人的权利,只要不影响他人就好,但是双方都不能将自己想法强加于别人身上,这样就不太好了。
本来“爱狗人士”这个词只是单纯形容爱狗的人,但是最近这几年,冒出很多极端的“爱狗人士”,做的事情让人非常气愤。
比如之前就有个报道,一个女主人带着自家的小狗去医院做绝育手术,但是不幸的是,最后小狗却死在了手术台上,最后女主人要求医院赔偿10万,虽然要求赔10万,给人感觉有点狮子大开口,毕竟别人养了很久,和小狗感情可能很深,这总体来说还算是正常,但是最后的一句话却让众多网友愤怒了,女主人说:“不赔钱也行,医生必须要给我的狗下跪道歉!”,这个做法就有点过分了,让人感觉人比狗的地位还低。
除了这个,还有因为餐厅卖狗肉,而跑去打砸的,一群极端的爱狗人士跑到高速上面赌车之类的等等,这些完全就算是触碰法律,而且完全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了。
狗狗很可爱,对人类也很忠心,其实喜欢狗狗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凡事都要有个“度”,不超过这个“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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