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不会面临肖像权的法律问题,拍摄不含有肖像权的照片,这样的纪实摄影完全没有法律风险,但我可以继续拍摄经过授权的人文纪实片子,会限制纪实人文摄影吗民法典的实施确实会限制一部分纪实摄影的开展,之前的民事法律规范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保护严谨度都没有这次新法规格高,你学习摄影是兴趣爱好还是日后从事这个行业,这一般没人去追诉肖像权问题。
学摄影需不需要进专业的培训班
首先你要明确,你学习摄影是兴趣爱好还是日后从事这个行业。
如果是兴趣爱好,你可以自己摸索。
如果你是想从事这个行业,那么建议你去专业的学校系统的学习。
1、你可以少走很多的弯路
2、你可以学习到专业的技术
3、你可以结交共同兴趣爱好的同学
4、对以后的发展也是有优势
中国民法典的实施,会限制纪实人文摄影吗
民法典的实施确实会限制一部分纪实摄影的开展。
民法典对于公民肖像权的保护,可以说提升到了一个非常高的程度。之前的民事法律规范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保护严谨度都没有这次新法规格高。本次民法典已经打破了“商业用途”这一肖像权侵权前提,所有未经许可的肖像权使用都属侵权范围。另外,对于肖像权本身也做了极为宽泛的规定,不仅仅包括面部五官,凡是能辨别权利人形象特征的都可以算是肖像权,这样对于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加大了不少。
也就是说,以后在中国,不能肆无忌惮地以非商业用途为由拍摄人文纪实照片了,即使民法讲究“不告不理”原则,但这确实与法律规范冲突了,最好不要为之,否则面临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那么在这个层面上来看,民间普通的人文摄影就没有那么随意了,要么您是经过认可的媒体记者,要么您所拍的片子经过了被摄主体的授权许可,否则您真心不能放开手脚去拍了。
从我个人而言,我是不打算再继续传统意义上那样的人文扫街题材了,因为守法,尊重他人权利是最基本的创作底线,既然新法有了规范,就要去遵守,不仅是拍照,干什么不都得以守法为底线吗?
那么我就这样放弃摄影了吗?
那倒不至于。也许换一种拍摄思路,换一种拍摄手法,纪实摄影还能继续。
首先,不要再拍摄未经授权的他人肖像了,但我可以继续拍摄经过授权的人文纪实片子。这就要求不能随意扫街了,需要先规划好摄影项目,然后进行沟通洽谈,最后再去拍。举一个例子,例如经过与手工艺制作者某某的沟通协商,在对方完全同意并予以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不干扰的客观角度拍摄手工艺人的制作过程,这也完全属于人文纪实,类似于拍摄纪录片的模式。这样的纪实摄影完全没有法律风险。
其次,拍摄不含有肖像权的照片。人文纪实片,没有人可以吗?有谁规定不可以呢?个人觉得一些具有人文特色的建筑、静物、景观、生活场所都可以算作人文纪实片范畴。另外,包含非主体的不可清晰辨别肖像的人物也是没什么问题的。例如拍个带剪映人物的照片,并不能辨别相貌特征,这一般没人去追诉肖像权问题。
最后,改拍其它题材。在法律日益严苛的情况下,如果拿捏不好分寸,最好改拍其它题材。例如拍人像,拍风光,拍静物,这些都不会面临肖像权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的出台可以说是对公民民事权利保护的全面提升和完善,作为摄影人来说,要认真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并且遵守法律,这是最基本的创作前提。